竞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缴出让金,国土局退还3480万保证金? ——安徽某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办案纪实

日期:2020年09月01日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新邦编辑组 浏览: 打印 字体:

【案件背景】


安徽省某县挂牌拍卖一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,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4000万元保证金参与竞拍,以1.3亿元价款成交。但是该企业实际上是个皮包公司,自有资金几乎没有,保证金是通过民间借贷得来。竞得土地签订出让合同后,企业资金链随即断裂,无法缴纳剩余的9000万元出让金。该县国土局催收无果后,没收了已交的4000万元保证金,房企老板为逃避债务消失无踪,留下债权人在风中凌乱。债权人起诉房企胜诉,法院执行欲直接划扣该县土地出让金账户资金,该县政府提出异议,不出意外的得到法院支持,债权人则因县政府的异议无法得到清偿。但是债权人的借款也是通过民间借贷筹集的,面对巨大的催收压力,债权人感觉走投无路,到县政府办公地点以跳楼威胁,后被该县公安局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罪刑事立案并拘留。取保后,债权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,委托了储彪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。

 

【办案纪实】


接受委托后,储彪律师团队认真分析了案情,认为此前的民间借贷纠纷,法院判决和县政府提出执行异议都是正当的,法院确实无权直接从县土地出让金账户划转资金,本案需要另行找寻突破口。


通过调查,律师发现,案涉宗地在出让时并未完成拆迁征收,补偿安置争议一直存在,甚至直到争议发生之时,大部分被征地农民都还没有取得补偿款,即便开发商依约交纳了出让金,保证金不被没收,被征地农民也不同意开发使用。这属于典型的毛地出让,国土资源部早有发文,明令禁止。


发现了这一重大违法情形后,代理律师亲赴当地国土部门,寻求协调。过程虽然比较艰难,但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最终还是认同了违法事实,联系到开发商,协商处理的结果是,开发商和债权人同意按总出让价款4%的标准,承担了520万元违约金,退还了3480万元,争议终于得以解决。

 

【律师建议】


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一般涉及金额较高,相比其他行政部门,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律适用的能力上明显高出一筹,土地出让过程中即便存在某个环节严重违法,但外部表现上不会特别明显,行政相对人基本难以发现。所以一旦产生与土地出让合同有关的行政纠纷,新邦律师强烈建议,相对人不要自行处理,要尽早咨询律师,优先选择专业行政法律师代理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