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邦律师相助维权,补偿安置覆地翻天 ——安徽某高速路用地征收案纪实
【案件背景】
G35高速安徽省段某县城出口处,因修建高速路连接线,三户农宅面临拆迁。其中一户是村委会干部,一户是经常承包政府工程的包工头,都早早就和政府达成了补偿安置协议,唯独王先生怎么都想不通,这么好的位置,四间三层总十二间,建成没几年的精装楼房,补偿款总额不到30万元,安置到几公里以外的山边,划一块宅基地自行建房。没有就近安置,补偿款远远不够建设成本,这样的补偿安置条件,正常人根本就不可能接受,可两户邻居不但接受了,还表现得兴高采烈,甚至几次来王先生家做工作,让他配合拆迁。王先生觉得邻居的补偿应该不会这么低,当然根本上还是自己的补偿条件完全不可接受,于是几次找政府协商看能否有所提高,政府方面的答复很强硬:补偿款是经过评估的,安置条件也不可变,修路是为了大多数人利益,个人牺牲一点在所难免,如果不签协议,政府就会强拆,到时候补偿会更低。无奈之下,王先生赶赴北京,委托了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的储彪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帮助。
【办案掠影】
接受委托后,储彪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,为王先生量身制定了维权方案。通过发送律师协调建议函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,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的组合运用,牢牢把握了争议处理的主动权,并通过向政府提供应当提高补偿安置条件的法律依据等方式,与政府方面保持了良好沟通,争取到了政府领导的认同与接受。当然,维权过程中还有一些小插曲,比如政府拉围墙、挖深沟封堵出行道路,王先生现场阻止被该县公安局行政拘留,储彪律师代理其提起行政诉讼,二审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,行政诉讼的胜诉,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对律师意见的尊重。
最终,王先生户的安置地点被变更到了该县长途汽车站对面的黄金位置,补偿款金额提高到了100多万元,政府协调建筑商将约900平方米的安置房建成,以约600元每平方米的成本价交付,王先生得到的补偿款虽然只够支付建房款和一般档次的装修,但房屋位置变得更好,建筑面积增加了一倍多,实际价值超过征收前的三倍,本案就此圆满结案。
【律师建议】
征收拆迁从来没有法律上统一的补偿安置标准,被拆迁人如何判断征收补偿是否合理,新邦律师建议,一是与周边和其它被拆迁户比较,二是衡量一下征收补偿会否降低原有生活水平,三是自己的可接受程度。鉴于拆迁纠纷的专业性和复杂性,被拆迁户如果发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,自己无法接受,且自行协商信心不大,建议尽早向专业拆迁律师寻求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