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邦刑辩 | 王甫律师为湖南衡阳“周氏家族”被控涉黑案辩护,效果显著

日期:2021年04月06日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新邦编辑组 浏览: 打印 字体:

周跃飞被指控犯数个罪名


“周氏家族”涉黑案轰动全国,警方将其定性为湖南当时最大的乡镇涉黑案:“周氏家族”涉黑势力盘踞湖南耒阳十多年,通过强占煤矿,开办企业等方式,“以商养黑”、“以黑护商”,攫取资产数亿元。从2010年开始,对其举报信不断,于2012年12月底周氏涉黑团伙最终崩溃瓦解。


周氏涉黑案牵涉周梓奇、周跃飞、周跃鹏、蒋方林、周方毅等45名被告,其中原耒阳市大义乡鱼石村支部书记、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、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周跃飞被指控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斗殴罪、非法买卖枪支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。


王甫律师扎实、积极辩护,效果显著


周跃飞委托王甫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王甫律师接受委托后,先后开展一系列全面细致的工作,通过会见周跃飞、查阅卷宗材料、走访耒阳市大义乡详细调查取证后,决定对“周跃飞进行无罪辩护”。


在案件整个过程中,王甫律师经不懈努力,取得了诸多关键无罪证据;其次,通过多方取证,掌握多名被告人、证人在侦查阶段遭受刑讯逼供,方式包括开飞机、背宝剑、坐老虎凳、吊死猪……


通过王甫律师扎实积极辩护,周跃飞案件在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均有转机。警方认定的周跃飞所涉故意杀人罪、赌博罪、贷款诈骗罪及多起寻衅滋事事实检方起诉时未予认定。 一审法院经过审理,认定检方指控的周跃飞聚众斗殴罪(致2人死亡)、故意伤害罪(致谷任冬手臂被砍断)、非法持枪罪及多起寻衅滋事事实不成立。


针对本案种种蹊跷情况,王甫律师认为,本案疑为官商勾结制造的冤案,周跃飞等人应被无罪开释。2015年11月24日,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周跃飞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,数罪并罚判处周跃飞有期徒刑10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。


二审改判


周跃飞不服一审判决,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王甫律师二审继续为周跃飞做无罪辩护,并同多位辩护律师数次前往湖南高院,提交二审新证据,与法官诚恳沟通,反复请求二审开庭审理,但湖南高院最终决定不开庭。


2016年8月9日,省高院对周跃飞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,上诉人周跃飞的刑期由一审判决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10年,改判为8年6个月。另外2名被告人也被改判,其余41名被告人维持原判。


新邦律师说


刑讯逼供是典型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使用肉刑、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违法、犯罪行为,刑法第247条对此明令禁止。但事实上,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似难禁绝。


刑讯逼供“顽疾”之所以久治不愈,存在多方面形成原因,比如:人权保障意识淡薄,有罪推定意识浓厚,有案必破的工作机制,侦查技术落后产生口供依赖,对刑讯人员惩治力度不够等等。


刑讯逼供易造成冤假错案,但其危害远不止此。首先,刑讯逼供侵犯被刑讯人的人权,不仅包括有罪嫌疑人,还包括无罪疑嫌疑人;其次,刑讯逼供影响刑事诉讼效率。办案人员将破获案件希望寄托在刑讯逼供上,不把精力投入到寻找真正犯罪分子上,这很可能导致贻误破案时机,耽误查找真凶、寻获其他破案证据时间;再次,刑讯逼供损害司法公信力。冤案的发生无疑会对社会的每一个守法公民造成潜在的威胁,因为谁也不知道哪天自己也会遭遇到那样的不公。任何一个公之于众的冤案都会让善良守法的公民感到缺乏安全感,使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产生不信任感;最后,刑讯逼供影响社会稳定,有损国家形象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要有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,否则蒙冤者及家属会产生极大痛苦。真正凶手逍遥法外,继续作恶多端,却能逃避法律制裁。蒙冤者身陷囹圄,家属身心遭受折磨,使得报复社会、群众上访申诉等事件频繁出现,影响社会稳定。


如今,国家从立法到司法全方位下竭力遏制刑讯逼供,刑讯逼供较以往有大幅度减少,新邦律师希望在不久的未来,刑讯逼供作为零星现象,能在中华大地上绝迹,从而使证据的合法性不再因刑讯逼供遭遇质疑。